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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管理公告] 【管理公告】《VV时报》记者工作号码使用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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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51025 于 2018-6-2 19:04 编辑

VV时报

《VV时报》记者工作号码使用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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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报编委会



    一、凡承诺遵守《VV时报章程》、《VV时报记者工作守则》,按格式提交《网络时报记者(编辑)申请表》,并按照要求通过考核的人员均可申请《VV时报》记者号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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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二、《VV时报》记者号码由VV视频社区批准使用,前三位为523,号段为:52301--52399。并可冠以“时报记者*X X*”、“时报录像*X X*”的昵称,时报副刊部冠以“时报副刊*X X*”的昵称,带有特定蓝色“记”字标识,担任采访任务的有特定的“麦克风”采访标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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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三、记者号码仅供记者在VV视频社区各产品中采访报道使用,不代表任何一种非用于采访报道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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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四、记者工作号码严禁外借他人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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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五、记者号码不可用于在VV视频社区任何产品除采访报道以外的其他任何活动,如私人集会、个人娱乐等。除官方大厅(VV互动视听)、官方专区、管理区房间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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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六、记者号码可以用于《VV时报》所有版面发帖、回复,不可用于除“VV视频社区论坛”以外的其他任何版面的发帖、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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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七、使用记者号码者应与使用自己的常用号码一样,保持稳定、健康、积极、正派的人格和作风,自觉维护《VV时报》的良好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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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八、凡有举报、投诉或违反以上规定者,一经查实,将立即收回记者工作号码,人员予以辞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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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报编委会     

二○一二年四月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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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号是一种荣誉称号,拥有就要珍惜 玫瑰.gi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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