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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创】网舞漫谈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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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 近段一直在思考网舞该不该走进艺术的殿堂,怱闻类同uc的一个系统举行了一场网舞大赛。根据广告线索走进论坛,发现对这场活动的组织还算周密严谨,虽然争议很大,但毕竟属于新生亊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的必然规律,应该给予力挺和赞颂。虽然比赛早已结束,虽然口舌之战得以平息,但此次引发的争议,给予有兴在网舞上面善于钻研的人留下诸多深思。
      是什么原因遭至如此之大的争议呢?我想主要出在对网舞的特点与定义的界定上。可以这么说,任何一种舞都可放至视频前而经过网络的传播展现而成为网舞。但是,历史的和当代的都是有鲜明的特点的。网舞的特点在哪里?
    所谓特点,就是人和亊物的特殊性。网舞的特点应该是舞者利用特殊的视频效果而进行艺术性的舞动。它仅属于多数人练习多数人所能接纳的平民舞蹈活动,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、联络感情,抒发宣泄情感以及健全身心的娱乐方式。其定义应该选取狭义。
    如果此特点此定义能够得到多数人的认同,那些把劲舞,街舞拉进网舞之列并视为实力派之说就没有道理可言了,根据特点与定义,其疑问便油然而生,劲舞,街舞这类舞需要借助你网舞的什么特点?也就是说他在你身边舞、不借助视频特效等功能同样很美。鉴此,我们没必要强扯硬拉街舞、劲舞参与网舞比赛,以避其争执或有违“中老年和平民舞蹈活动”的定义。
     肯定了大前提后,不妨再来讨论哪些舞可列入比赛。我们可借鉴交谊舞的思路,列入交谊舞的舞种也很多,为什么没把慢四拉入比赛系列?原因恐怕它是大众化之中的之最(最不需深刻研究最不具备开拓创意,最适合人们交流交际)。那么网舞比赛也要从艺术的角度,从比赛者便于再创造的角度,从便于评判等等角度来筛选舞种。假定我们把柔姿作为-种比赛舞进行打分,由于它的动作模式化了,评判起来就很难,只有吹毛求疵地去挑剔衣服色泽与背景是否协调,是不是笑得很甜等等。最终落得观众排除任何理由,“不是吧?是因为得奖的年轻些,是因为得奖的漂亮些?!”鉴此,确定哪些舞为比赛舞很重要。笔者认为,就目前的舞种适于比赛的是“飘,踏足,形体舞”,至于“摇舞”是否有再创造的空间,因为我平时很少练习,体会和观察更不够,有待老师们加以分析。
     确定了舞种引入比赛后,很多比赛的子项也得加以充分考虑,比如,舞飘的人用了“垂直翻滚,水平翻滚,或者过度的斜视频”,对此都会产生一些歧义。在这类分歧上,我们不妨追溯舞的起源,“咏歌之不足,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”。跳舞是最激动的情感产物,过于依赖网络给予的方便,却违背了或者根本未具备“激动的情感”表现,当然不行。
    至于评基本功、舞姿、表现力、以及对音乐的把握和舞风等等这些,自是评家的拿手好戏。不需笔者枉费心机。

     综上所述,网舞既是千万大众所熟悉所练习的,又可作为平民舞蹈艺术开展一定规模的比赛,从而促使网舞更健康更广泛更艺术地向前发展。
    网舞走向艺术殿堂,其路漫长,其意深远!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(行者)

   雪★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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